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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利 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申请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及编制的《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水利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对在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探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协调的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提高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早制定实施计划,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要在水权理论的指导下,以建立节水体制、形成节水机制为主要内容。要特别注意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要结合你市的具体情况,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科技城建设结合起来,实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涉水事物的一体化管理,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保障配套资金的落实。抓好各地区、各行业水量配置方案、水价调整方案、各产业节约用水制度、用水和排污定额以及绵阳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推动现代化水利的建设。工程项目要加紧做好前期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三、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学习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全社会节水宣传教育。通过对农业、工业、服务业节水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大意义,树立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和依法管水、用水的观念。 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全社会水资源利用方式的一种探索。建设试点工作的同时要十分注重及时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要注意发挥专家的作用,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科学地完成好《方案》的各项任务,为“十五”期间我国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二OO三年六月十六日 |
制作:绵阳市武引管理局办公室
时间: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