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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绵阳市武引管理局及灌区六个县级灌区武引建设管理局为一期工程的运行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提出的实现五个转变的要求,市武引局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探索建立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以实现水利产业化、现代化目标。我们在武引灌区进行了三项改革,一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在梓潼县武引灌区进行了新老灌区人、财、物统一管理,水量统一调配,水费统一征收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试点,较好地解决了工程交叉、灌区重复、部门扯皮、水费搭水、农民负担过重、水量浪费严重、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二是在江油市武引灌区进行了以水务公开为核心的民主管理的试点,各乡镇、村社分别建立了用水协会组织和民主管理机构,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用水户凭会员卡、证所确定的用水量、用水时间、水费标准、交费情况等行为结算的依据,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由于增加了供用水、水费收缴和使用的透明度,使用水户用放心水、交明白钱,充分调动了灌区群众管水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灌区群众自主管理工程、自觉维护工程、自愿缴纳水费的新局面和新型供水关系。三是在三台县灌区进行了农业供水方式和水费收缴办法的改革,按照“水是高品”的新观念,实行合同供水,减少了水费征收的中间环节,较好地杜绝了搭车收费、挪用水费、用水不缴费等侵害农民利益和水管部门利益的不良现象。 三项改革的进行,不仅初步达成到了理顺管理体制的目的,实现了减员增效和水利管理工作的有序化,更重要的是让更多的人特别乡镇干部接受了“水是商品”的观念,为水利实现产业化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今年,各项改革已在整个武引灌区内全面展开,促进了今年大春用水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尽管今年灌区干旱比较严重,用水形势严峻,但由于灌区管理体制的初步理顺,整个大春栽插计划面积全部完成,用水时段比前几年提前半个月结束,上下游、新老灌区用水相互理解,未发生一起用水纠纷,武引灌区和非武引灌区农业生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水费征收工作已按计划进行,开局良好。

一、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武引一期工程的建成和投入运行,工程效益逐年扩大,一些总是逐渐暴露出来。主要问题有: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武引工程与灌区内面上原有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灌区交叉、灌面重复,在一个行政区内出现了交叉的多个水利工程、多个水管单位、多种标准的水费、多种水费的征收方式等矛盾;二是灌区管理薄弱,机制不活,效率不高;三是缺乏激励竞争机制,灌区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供水高度指令不易被执行,由于市武引管理局与各县(市、区)武管局只是业务关系,无行政关系,加之各县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特别是干旱年份,市局的协调指令得不到有效执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武引工程的式程管理、灌溉管理、水费征收、水事纠纷的调解带来极大的困难,必须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1、在灌区内“以委托代管”的形式,将原有中小型水利工程统一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各县(市、区)武引管理局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水量统一调配、水费统一征收的“三统一”管理办法,并明确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责权。
2、委托代管的范围:武引一期工程灌区的原有中型水利工程极其设施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应的县(市、区)武引管理局代管,小型水利工程极其设施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县(市、区)武引管理局代管,灌区内各乡(镇)原水利、水土保持、水产管理服务机构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一并委托相应的县(市、区)武引管理局代管。
3、委托方的责权:继续对受委托方和工程建设、管理给予指导、支持;负责组织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前的专业考核;委托管理的中型水利工程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领导职数、人员编制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小(一)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经委托方同意后由受委托方任免;小(二)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受委托方任免,报委托方备案;审计、监督受委托主的年度财务决算、国有资产产权转移;审批受委托方的防洪调度方案、年度用水计划、重要配套工程的整治方案、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执行批准的水费征收标准,支持受委托方收取水费;办理灌区内的水利、水保、水产等有关水行政许可证事宜;大力支持受委托方和各项工作。
4、受委托方的责权:接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导,负责灌区内的工程正常运行、水利经济发展的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灌区内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用水管理、经营管理、防汛抗旱、用水调度,编制并报批用水计划、调配水方案,按照物价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征收水费;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大力推进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开展职工技术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水利产业政策,充分利用水、土、技术等资源,大斩发展水利经济;负责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中、小型水利工程除险加固、病害整治、水毁修复、渠系配套防渗、机电排灌等工程项目上报立项工作;负责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各类统计报表;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为了理顺武引灌区内的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武引灌区实际情况,2000年在武引梓潼县灌区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根据绵阳市武引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梓潼县经过充分准备后,以《关于武都引水一期工程梓潼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请示》(梓府发[2000]93号)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第3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并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引一期工程相潼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绵府办函[2000]185号)同意在梓潼灌区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梓潼县人民政府以《关于武都引水一期工程梓潼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梓府发[2000]100号)正式在梓潼灌区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并在2000年底前基本完成了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四、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广

  武引灌区在梓潼县进行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后,2001年将在已具备条件的游仙、三台灌区进行了推广,目前正在进行之中,今天将完成改革。

五、管理体制改革的效果

  在灌区推行的体制改革,理顺了灌区内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关系,明确了各方的责、权、利,对加强水利工程的工程管理、灌溉管理、水费征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灌区的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适、多龙管水、职责不清的问题,为灌区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与良性运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六、灌区民主化管理

  在武引灌区组织用水户协会,大力推行民主化管理是武引灌区最基本的运行和监督机制。
1、民主管理机构 县(市、区)灌区管理委员会—武引灌区各县(市、区)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主任委员,水电局、物价局、财政局、武引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委员,各乡(镇)乡(镇)长任委员的县(市、区)灌区管理委员会,县(市、区)武引管理局为常设办事机构。 乡(镇)灌区管理委员会—在灌区各乡(镇)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任主任委员,水管站站长、农业服务站站长任副主任委员,灌区各村村长任委员的乡(镇)灌区管理委员会,水管站为常设办事机构。 村民主管理协会—在灌区各村成立民主管理协会,村长任会长,各社社长任委员。 社民主管理小组—在灌区各社成立民主管理小组,由社长或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任小组长,成员2—5人。 各级民主管理委员会均受上一级民主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在上一级办事机构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力和义务。
2、各级民主管理机构的职责 负责本灌区内的水利工程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水行政法规、上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 审查下级民主管理机构和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监督下级民主管理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水费使用、水务公开等工作及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并上报本灌区当年的用水计划和负责水费征收; 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协调灌区和地方政府及其它部门的关系。
3、水务公开 在武引灌区推行水务公开,让灌区群众用明白水、交放心钱,充分调动灌区群众主动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的积极性。 在灌区本着实用、方便、节俭、快捷的原则,在方便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防雨公开栏,辅以有线电视、广播、简报、召开灌区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水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管理制度、供用水计划、灌溉面积、岁修及病害水毁整治情况、收费标准、水务管理人员及职责、办事程序、水费开支情况等,以杜绝个别乡(镇)、村社以武引名义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和专款不专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