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引灌区用水户协会组建和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用水户协会是农业用水户参与式管理的主要形式,是灌区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指导灌区用水户协会组建和运行管理,加快群管组织建设步伐,建立末级渠系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武引工程充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和民政部门对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武引灌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组建用水户协会的目的和意义
武引灌区将逐步建立“供水管理单位+用水户协会+用水户”专管与群管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实行分级管理。供水管理单位为专业管理机构,负责斗渠及以上国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并指导用水户协会开展工作。组建用水户协会的目的是要落实农、毛渠及其它非国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形成良性的建管机制。
二、用水户协会的性质
用水户协会属群管组织,按照民建、民有、民管、民营的原则,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非营利,互助合作,自我服务,自主决策,民主管理,做好自已所辖范围的灌溉事务的社团组织。
三、用水户协会的组建形式
原则上按水文单元,以农渠、小型水库、塘堰为基本单位,对于水文单元清晰、渠系布置简单的,也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协会名称统一使用“武引灌区××县××渠(堰)用水户协会”或“武引灌区××县××村用水户协会”。
四、用水户协会的职责
(一)负责协会管辖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维修。
(二)负责会员初始水权分配,并报县级水务局和武引局审批。
(三)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向会员分配用水量。
(四)与供水管理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
(五)组织会员用水,协调用水矛盾。
(六)负责会员水费核算,向会员收取水费,按时足额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七)引导会员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约用水。
五、用水户协会组建程序
(一)征求用水户意见。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灌溉用水基本单元内,征求用水户是否有组建用水户协会的意愿,此项工作由供水管理单位和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指导村、社进行。
(二)成立用水户协会筹备委员会。在过半数用水户有组建协会的意愿后,由镇(乡)人民政府牵头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拟组建用水户协会筹备委员会,得到民政部门批准后,正式组建筹委会,其成员由用水区村、社干部组成,负责人由镇(乡)人民政府指定或指派。
(三)草拟用水户协会章程。筹委会负责起草协会章程,章程中应当包含协会的性质、职责、组织制度、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
(四)用水户申请加入协会。向用水户公布章程,根据章程,用水户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经筹委会批准成为会员,会员以户为单位,即一个用水农户为一个会员。
(五)召开会员大会。由筹委会召集、主持。
1.讨论、表决通过用水户协会章程。由筹委会召集、主持全体会员大会,讨论、修改、表决通过协会章程。
2.推荐(选举)会员代表。由全体会员酝酿,在会员中推荐(选举)会员代表,10-15个会员产生1个会员代表,且总数以30-50人为宜,协会内设有会员小组的,原则上按各小组的灌溉面积比例由筹委员分配会员代表名额。
3.选举协会理事会。由全体会员在会员代表中选举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一般由5-9人组成。
4.选举会长、副会长。由全体会员在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秘书长1人,会长是用水户协会的法人代表。
(六)登记注册。筹委会将用水户协会章程、选举结果等情况向民政部门报告,并申请批准用水户协会正式成立,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由理事会组织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规章制度应当包含:工程管理制度、用水管理制度、水费征收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水务公开办法、协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
六、用水户协会运行管理
(一)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协会正常持久运行的关键,协会在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章程及规章制度运作,考虑会员的实际承受能力,把握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保持和增强协会的生命力。
(二)水务公开。协会必须建立水务公开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水务公开栏,向会员公开用水户水权、用水总量、水量分配办法、配水定额、用水程序、水费政策和水价、灌面、村社的作物类别等会员关心的事项,年初和年底各不少于一次。
(三)监督机制。协会应当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水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当地政府和水管单位的监督,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和捐助单位的监督。协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水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